家校合作抑或互相消磨
在一般人想像中均衡課程就是德智體群美的配置,有些學校會加上第六育靈育,不論幾多個育,社會上大多只重視以學科學習為主的智育;其他技能訓練的學習會包裝成「公德性環」:包括了公民教育、德育和國民教育、性教育(包括了人際關係)和環境教育。
學校很多時營造機會和氣氛去促進家校合作。前線教育工作者很易發現在智育方面,家校雙方基本上有著共同方向的,要合作當然不難。然而「非智育」的那一大堆,家校很多時並非同向,有時會互相推讓責任或期望對方主力做多少少,更糟糕的情形是指責對方處理不善。這現象在海外地方的基礎教育上都有相若情況。
前兩期提出的討論,希望家長能夠多了解教育局的九種首要價值觀和參與相關的培育工作;正因為這些首要價值觀往往都是透過「非智育」來推行。少有學校會以派發教材方式來實施這類非形式學習,多數通過事件或活動等不同策略來推行。以下就舉出一些頗普遍的例子加以說明。
就以完成課業和執書包為例,這是訓練堅毅和責任感的機會。老師在課堂上最多只會提出要求,實際上怎樣做還是要留在家庭中進行;換言之需要家長從旁指導,藉此讓學生培養出毅力和責任心。若然家長代勞執書包,甚至「做鎗手」完成子女家課,那豈非消磨了學習機會?
家校最可能碰頭的當然是班主任見家長,表面上似是講學生的「壊話」互換情報,其實重點是從不同角度了解學生的行為言談表現。大家都知遵守法紀是不會因身處不同地方而有不同,借家長班主任會面而交流訊息,協助學生建立習慣和分辨對錯。假若為偏袒子女而光說好話,甚至借用謊言,或者與老師「據理力爭」,那又何苦。
學校本身設有校規,班房亦有班規,為的除了學習守紀外,更多是從中學習到尊重他人和培養自尊心。沒有老師無間斷地描述這類規則背後的意義,反之是學生經歷其中,從而營建出教育設計所期望的結果。
課外活動小組分擔責任,不是要學生作出無償付出,那可是責任感和領導才能的鍛鍊,至於情性教育和健康抗毒等的元素,往往都是如此這般地滲透過去。